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我部制定了《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現予公布。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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