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天津市審批辦、黑龍江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湖南省編辦、重慶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云南省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中心、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寧波市住建局、青島市大數據局、青島市行政審批局、大連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管委會、廈門市建設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投資審批數據共享的要求,提高投資審批效率,有效解決項目單位和審批部門重復申報、多頭錄入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系統數據共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投資審批數據共享的必要性 投資審批鏈條長、涉及部門多、事項復雜,有關部門和地方陸續建設了一些用于辦理審批和歸集信息的政務系統,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對投資審批信息填報的要求越來越多,導致項目多頭申報、信息重復錄入等問題日益加劇,加重了企業和行政審批機構負擔,這些問題亟需盡快解決。 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和《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8部門2017年3號令),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投資平臺)的審批監管系統是聯接各級政府部門相關信息系統開展并聯審批、電子監察、項目監管、數據分析的工作平臺。各地要準確把握投資平臺的功能和定位,緊密結合各自審批系統的實際情況,大力推進投資平臺與相關審批系統的互聯互通,采取投資平臺與相關審批系統充分交互、由投資平臺提供多方共享的模式,加快實現項目單位一次申報、審批人員一次辦理。 二、加強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系統數據共享 投資平臺是統一規劃、分級建設的全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系統(以下簡稱環評系統)是生態環境部統一建設、各級環評審批部門使用的環評審批系統,目前正在各地分批推廣。兩者的數據共享采取中央層面交互、全國各級共享的方式。具體要求是: (一)投資平臺與環評系統在國家層面實行互聯互通、集中交換。兩者實現各類項目代碼驗證與共享,投資平臺的中央平臺(以下簡稱中央投資平臺)向環評系統共享項目基本信息、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環評系統向中央投資平臺共享環評審批信息。 (二)通過投資平臺按需向各地方有關部門共享環評審批數據。兩系統頂層對接后,利用中央投資平臺現有數據分發通道,將環評審批信息共享給地方投資平臺。各省(區、市)投資平臺負責接收中央平臺分發的本地區環評審批數據,并可向本區域內相關部門及其信息化系統進行數據共享。各級環評審批部門不再向其他相關系統重復錄入審批信息。 (三)依托投資平臺減少項目單位申報負擔。兩系統對接后,在環評審批服務、排污許可管理等相關系統中,將以投資平臺共享的項目單位、項目及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數據作為重要參考。系統運行穩定后,逐步過渡為以投資平臺共享數據為基礎,開展多方數據校驗,并避免項目單位重復填報。 (四)投資平臺綜合管理部門要做好數據共享業務支撐工作。協調地方平臺建設運維單位按照中央平臺制定的數據對接方案(數據對接方案從中央投資平臺互聯網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進行相應改造及數據共享的相關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將從中央平臺接收的數據按要求分發至下級平臺及相關部門;確保項目基本信息、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及時、準確、全面歸集至本地平臺,并按要求報送至中央平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數據安全。 (五)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與本行政區內所有環評審批部門特別是行政審批部門的對接,推動環評系統推廣應用,做好環評系統應用的指導服務。發展改革、生態環境部門和投資平臺綜合管理、應用部門及運維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到相關環評信息一次錄入,依托投資平臺實現各方共享。 三、進度安排 (一)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央平臺與環評系統對接工作。 (二)2020年9月15日前,河北、遼寧、江蘇、青海等第一批省份完成投資平臺改造工作;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與中央平臺對接調試,并上線試運行。 (三)2020年10月15日前,吉林、安徽、江西、山東、廣東、陜西、寧夏、湖南、西藏、新疆等第二批省份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完成投資平臺改造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與中央平臺對接調試;2020年11月30日前,上線試運行。 (四)其他地方在12月31日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根據環評系統推進情況逐步實現全國數據共享。 聯系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 李海超,聯系電話:010-68501407;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 胡笑滸,聯系電話:010-65646207; 國家信息中心 李毅萍,聯系電話:010-68501427; 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吳保見,聯系電話:010-84757227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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