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環函〔2020〕152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市上報的2020年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進行了核定,確定對1026家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F將企業名單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相關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在名單公布后2個月內開展審核相關工作,1年內完成本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將審核報告報當地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 二、各市生態環境局要督促列入名單的企業,在名單公布后1個月內,在當地主要媒體、企業官方網站或者采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企業相關信息。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企業報送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后,應按規定公布相關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三、企業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后,各市生態環境局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的效果進行評估驗收。經評估驗收合格的,由組織評估驗收的部門向社會公布。評估驗收所需費用由相關部門報請地方政府納入預算,承擔評估驗收工作的部門或者單位不得向被評估驗收企業收取費用。 四、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做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過程督導和結果核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改進提升,確保審核工作質量。對未按規定公布重點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中弄虛作假、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企業,應依法給予處罰。 五、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嚴格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信息報送制度,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貫徹落實〈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做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6〕793號)要求,按季度報送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評估驗收情況。 聯 系 人:綜合處 吳淵 聯系電話:0531-66226668 附件:2020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2020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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